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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章程(2018版)

2022-06-15 21:03:23

      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成立于2014年9月25日,虽发展历程较短,但是一路势如破竹、成果丰硕,得到了学校领导、老师的大力支持,吸引了我校众多优秀辩手的积极加入,曾多次在市级、国家级辩论赛事中取得佳绩。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辩论队的长远发展,现制定《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

第二条 组织性质: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是隶属于校团委并接受其直接领导的独立开展各项辩论活动的全校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组织宗旨:,秉承“探索、求知、务实”的态度,倡导“博学济世”的校训,传承东北财经大学的历史积淀,积极打造校园品牌活动,增进校内各学院辩论队的交流,提升辩论的校园影响力,丰富广大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并不断推动与国内外各高校辩论队的学习往来。

第四条 组织任务:公平公正,谦逊有节。以推动东财辩论发展为团队最高目标,以培养东财辩论氛围为团队首要目标。不以成败论成就,不以名次看得失。不钻营,不苟且。不怕苦,不惧事。

第五条 组织原则:坚持在校团委领导下的纪律性与独立性相结合,坚持辩论队内部的民主化管理与制度化建设相结合。构建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选拔机制,完善务实认真、创新高效的训练体系,培养严谨求是的态度与积极儒雅的辩风。

第五条 组织原则:坚持在校团委领导下的纪律性与独立性相结合,坚持辩论队内部的民主化管理与制度化建设相结合。构建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选拔机制,完善务实认真、创新高效的训练体系,培养严谨求是的态度与积极儒雅的辩风。


第二章 辩论队的组织架构

第六条 辩论队的基本架构:辩论队设有指导教师1名、队长1名以及副队长3-4名,共同完成辩论队的各项日常工作(可根据队伍的实际发展需要,另行设立辩论队教练)。辩论队的队员具体划分为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两类;辩论队的总体规模应合理控制在40人以内,其中正式队员上限为12人(不含队长),预备队员原则上应按照1:2的比例进行配额。

第七条 辩论队的指导教师:辩论队的指导教师由校内热爱辩论、具备专业知识的优秀老师担任,其对辩论队的日常运行和发展方向发挥统领性作用,涉及辩论队发展的重大事项需报指导教师审核批准,一般事项需报指导教师备案阅知。

第八条 辩论队的队长:辩论队的队长需从正式队员中选拔产生,每届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在其任期内原则上应为大四年级或研究生学历。辩论队的队长需要负责制定辩论队的发展计划、负责组织和承办各类辩论赛事、负责组织辩论队的招新、转正与换届工作、负责进行对内培训和对外交流等工作。辩论队队长的具体选拔机制参见本《章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辩论队的副队长:辩论队的副队长需从正式队员中选拔产生,每届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在其任期内原则上应为大三及以上年级。辩论队的副队长应合理划分职能分工,协助指导教师和队长积极完成对内行政、对外沟通、赛事筹备和队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辩论队副队长的具体选拔机制参见本《章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辩论队的正式队员:辩论队的正式队员在积极履行各项义务的同时,也享有各项权利,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参见本《章程》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正式队员的选拔与考核参见本《章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特别地,校队完成换届流程组建新一届队伍时,上一届正式队员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继续以“不享有投票权”的正式队员身份参与校队比赛,如有意愿,应视为校队正式队员,不挤占学院名额,但仅享有比赛权和建议权,不享有表决权和投票权。

第十一条 辩论队的预备队员:申请成为辩论队的预备队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辩论的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2.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档案记录;

3.自愿服从和遵守本《章程》所列的各项规定;

4.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按时参加校队的各项活动;

5.通过由辩论队统一组织的预备队员招新选拔。

        预备期届满后,预备队员可提出转正申请,通过预备期考核、符合当届转正条件者,即成为正式队员。具体的考核标准与转正流程参见本《章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辩论队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队员,可同时享有以下权利:

1.辩论队全体的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享有平等的权利;

2.辩论队全体的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享有参加比赛的权利;

3.辩论队全体的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享有建议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可通过正当方式和途径对辩论队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

4.辩论队全体的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享有对处分申请复议的权利;

5.辩论队全体的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享有退出本队的权利:申请退出辩论队,应在退队前7天填写《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退队申请表》,提交至队长,经过批准后方可退队;

6.辩论队全体正式队员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队员,应积极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2.认真遵守并执行《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章程》的各项规定,积极维护辩论队对内、对外的声誉和形象;

3.认真服从辩论队的各项活动安排,并完成辩论队交办的各项任务;

4.积极主动配合本队的训练计划,并认真参与本队的各项比赛活动;

5.应服务于辩论队的集体利益,不得损害其他队员的利益。


第四章 辩论队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辩论队的训练管理:辩论队应建立完善的训练管理机制,每学期的集中训练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训练时长不短于2小时;训练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理论学习、名师课堂、实战演练等;辩论队全体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应按时参加训练。 

第十五条 辩论队的作业管理:辩论队应建立完善的作业管理机制,每学期的作业次数不少于3次,寒、暑假作业不少于1次;作业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赛事观看、赛评记录、阅读名著、观影活动;辩论队全体正式队员和预备队员应按时完成作业。  

第十六条 辩论队的请假管理:辩论队应建立完善的请假管理机制:如有事假或病假,请至少于活动前一天向行政副队长请假。活动当天的任何理由均不予以接受,一律视为无故请假。

        特别地,累计三次无故未参加培训或未完成作业者,自动终止预备队员资格,即刻予以退队处分。

第十七条 辩论队的宣传管理:辩论队应建立多渠道的信息宣传平台和资源管理机制,由专人对其进行运维:

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官方微信公众号:DXBL2014(东财辩论队)

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官方微博账号:

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

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官方邮箱账号:

DUFE_DEBATE2014@163.com

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官方百度云账号:

dufedebate@163.com

第十八条 辩论队的教室管理:辩论队训练室的日常卫生及设备维护由行政副队长负责。

第十九条 辩论队的经费管理:辩论队外出比赛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应事先撰写经费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由专人负责经费的申请与报销。


第五章 辩论队的招新、考核与转正、选举

第二十条 辩论队的招新:

       辩论队的招新采用统一招新方式,统一招新的形式、内容和流程由当届队长和全体正式队员共同商议决定,详见当届招新公告。可参考《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2017招新公告》。

       一般地,统一招新应于每年5、6月结束,主要面向全校大一新生(不限制高年级报名),需要经过面试和比赛两轮招新。在统一招新中,需遵守学院平衡原则,应尽量实现学院多元的目标,各学院经统一招新方式选拔入队的预备队员在人数不得超过3人,。

        特别地,当届“启萌杯”和“启鸣杯”的优秀辩手校队将择优免试提供预备队员资格或给予首轮面试豁免权,择优标准由当届校队自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 辩论队的考核:

(一)正式队员的考核

        正式队员应当积极履行队员义务,按时参加校队培训,代表学校参加各类辩论比赛与活动,对态度消极的正式队员将采用权利限制原则和恶性处罚原则。

1.权利限制原则:连续三次无故缺席校队培训,将取消该名正式队员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即取消队长候选资格、取消队长投票权、取消预备队员转正投票权);

2.恶性处罚原则:连续一个月缺席校队活动,将即刻取消该名正式队员的队员资格,在校期间禁止其再次进入校队,并禁止其参加一切校队活动与比赛;同时,将取消该名队员所在学院当届全体预备队员的转正资格,若该名队员所在学院无本届预备队员,则将禁止其所在学院参与下一年度的校队招新。

(二)预备队员的考核

        预备队员在其预备期内将对其校队培训、正式比赛、模反比赛、训练比赛以及其他校队活动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预备期的考核分数作为转正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1.初始设定:每位预备队员初始赋分为20分。

2.考核细则:(仅为基本原则,未尽事宜,可酌情浮动处理)

(1)正式比赛:每人每次可获得7分。如获得最佳辩,可额外获得1分。(每人每次正式比赛得分上限为8分)。

(2)模反比赛:每人每次可获得4分。如消极准备模反比赛,敷衍了事者,该次模反比赛计为0分。

(3)训练比赛:每人每次可获得3分。如消极准备模反比赛,敷衍了事者,该次训练比赛计为0分。

(4)校队作业:每人每次可获得2分。如果超额完成选做作业者,每人每次可酌情获得0.5-2分。如发现提交作业为抄袭或敷衍者,该次作业计为0分;未提交作业者,该次作业扣5分。

(5)校队培训:每人每次可获得2分。如提前请假获批者,该次缺席计为0分;如迟到早退者,扣1分;如无故缺席者,该次缺席扣5分。

(6)校队贡献:预备队员在预备期内积极参与校队活动,如随队外出观摩比赛、积极协助校队承办比赛等,每人每次可酌情获得0.5-2分。

第二十二条 辩论队的转正:

        为确保预备队员转正流程客观公正、考核指标清晰合理,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最大程度选拔出优秀的辩论人才,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将严格按照转正流程进行操作。

(一)转正流程简介

      预备队员转正流程涵盖6个阶段:

      A.个人提交申请 → B.公示活跃分数 → C.正式队员投票

        D.组织转正面试 → E.核算转正分数 → F.指导老师审核

(二)具体执行细则

1.个人提交申请:预备队员预备期届满后,如有意愿转正,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填写并提交《东北财经大学预备队员转正申请表》。

2.公示活跃分数:根据预备队员的申请名单,核算各候选人在校队预备期内完成的各项校队培训及作业、参与的各类正式比赛及模反比赛,以及参加的其他校队活动。根据校队活跃分数考核标准,计算个人的最终活跃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予以公示。

3.正式队员投票:根据候选人的日常表现、辩论实力等因素,由有投票权的正式队员对各候选人进行投票,每票可选择的人数上限不得高于当届拟转正名额数。投票权比重:队长享有3票,正式队员享有1票。

        投票分数的计算方法:根据候选人所得的投票数,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排名进行赋分。第一名赋分为100分,第二名赋分为95分,第三名赋分为90分,依次递减5分。

        特别地,若出现同票者,计分规则如下:若将预备队员投票数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A得15票,B得15票,C得11票,D得10票···,则A和B并列第一,均赋分100分,C排名为第三,赋分为90分,以此类推。

4.组织转正面试:由队长、副队长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综合考量辩论实力、发展潜力、辩位协调等因素,确定面试分数。面试分数满分100分,取面试官的平均分为最终面试分数。

5.核算转正分数:候选人的转正分数由三部分构成:活跃分数 + 投票分数 + 面试分数。三部分的权重分别为:6:2:2

        示例:预备队员A的活跃分数为75分,投票分数为85分,面试分数为80分,则最终转正分数为:(75 * 0.6 + 85 * 0.2 + 80 * 0.2) = 78分。

6.指导老师审核:将转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拟转正名额数按照排名顺次确定转正名单,将拟转正名单提交指导老师审核。

第二十三条 辩论队的选举:

(一)队长的选举

1.队长候选人的资格:

(1)候选人应为校辩论队正式队员;

(2)候选人在其任期内应为大四或研究生学历;

(3)候选人在正式队员期间应积极参加比赛、日常表现优异,其所参加的正式比赛场次数应大于或等于全部正式队员的平均水平,即最终场次数排名需要在前1/2(含1/2)。

2.队长选举的一般流程:由上任队长组织开展新任队长的选举工作,主要负责公开传达竞选信息、核对候选人的竞选资格、确定选举的时间和场地、主持选举大会、公布选举结果等。

3.队长选举的投票规则:辩论队队长选举采用民主投票制度,具体规则如下:差额选举时,得票高者当选;等额选举时,需获半数票通过。

        校团委老师、校队指导教师、上届校队队长、上届有投票权的正式队员以及新一届正式队员均享有投票权,其各自所占比重分别为:校团委老师、校队指导教师、上届队长均享有6票、上届有投票权的正式队员每人享有2票、新一届正式队员每人享有1票。

(二)副队长的选举

    由新任队长与新一届正式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同时,应于每年校队换届后进行修订,由新任队长牵头,会同校团委老师、指导教师和全体正式队员共同修改当届队伍章程,章程的修订原则上应在每年6月底结束。

东北财经大学辩论队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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