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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专访 | 崔莉律师谈中国考虑利用CDR形式回归A股

2022-04-21 04:26:11

崔莉 简介

崔莉老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制片人、编剧、全国高级心理咨询师,是中国最早从事新三板业务的资深律师、资本市场最具影响力的律师,曾为多家企业提供新三板、并购重组、企业改制、证券发行等专项法律服务,在股权纠纷、合同纠纷等重大商事诉讼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此外,崔莉老师还为清华、北大、、金牌讲师。崔莉老师具有的心理学、法学双重专业背景,加上20余年的执业经历,使得崔莉老师的课程内容和观点具有国际高度。崔莉老师公开课结合国际国内的金融及法律趋势,世界500强等大型企业实战经验与理论,总结出的案例新颖独特、互动深度研讨创新经典课程,深受全国各地总裁学生们的好评。

 

目前,崔莉律师团队组建了国际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借助中国最大律所——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化的优质平台资源,对中国大陆高净值客户以及高端客户群体进行深度和广度的挖掘,旨在于帮助客户将其财富进行国际化的金融理财、资产配置、遗产规划、财产规划、财富传承、家族信托、证券投资、期货投资等服务。京师国际财富管理部已经与全美最大的金融代理财税机构美国泛亚集团形成密切的合作,主推美国版块。



媒体|第一财经

受访者|崔莉

编写|echo君




优质中企回归A股或有CDR制度安排


       关于海外独角兽回归A股的方式,今天有消息称,,即存托凭证的方式。今天,证监会副主席闫庆明在回应,在支持新经济方面,将会考虑一系列的制度创新,目前,CDR研究正在进行中,他认为,海外新经济企业回归更适合采用CDR的方式。法律界人士认为,CDR方式可以规避“同股不同权”的法律问题,。有投行人士认为,CDR的方式是目前优质中企回归A股的折中方式,在维护汇率稳定、融资灵活性方面具有优势。


第一财经连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崔莉


问答

Q1

Q:,您认为CDR形式是否可解决此前“同股不同权”问题?它比较其他方式的优势在哪里?还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专家、国际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崔莉深度解读:

近几年中国市场对优质中企回归A股多采取两种方式,一方面仿照三六零回归A股的方式,即拆VIE结构,另一方面,就是采取CDR的形式,,即使CDR制度最终顺利推出,BATJ等龙头中概念股回归采用的也是两地上市的形式。因此,、。,而相关的上市企业到境内来进行CDR,其业务实际上市在内地,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分割的局面。不过,资深律师专家崔莉认为,现在才去CDR形式是可以巧妙地规避“同股不同权”的中国法律的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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