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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财经学院2018年度创新创业导师工作的通知

2021-12-31 19:49:26



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运行机制,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切实达到“以创促教”,推进“产、学、研”相关工作进程,根据《辽宁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评选“校级创新创业导师”,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创新创业导师是由全校教职员工自荐,后经校创新创业委员会评议通过的,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从而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评选规则      



1. 本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进行;

2.创业导师的选聘通过自荐的方式,各参选教师按本通知要求填写“大连财经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自荐表(见附件)参与评选;

3.在创新创业相关教学改革、教学研究、课程开设、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指导表现突出和取得相关奖项的老师皆可上交材料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掌握与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创业政策导向,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能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并能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启迪学生创新创业思维者;

4.热衷于公益性创新创业教育辅导工作能指导我校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者;


5.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国家和省市各级创业竞赛,且所指导的创业项目获得优异成绩者;

6.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身体素质,能胜任创新创业辅导工作并获得资格证书者;

    7.创办实体企业,并带动学生创业项目的择优考虑。

(注:评选要求5-7条满足一条即可报名。)

四、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要求

各参与评选的教师向就业指导处提交纸质版材料《大连财经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自荐表》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446428251@qq.com

(二)时间安排

1.自荐材料提交时间:2018330日;

2.创新创业委员会审核时间:2018331-46日;

3.名单公示时间:201847-410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阳

联系电话:39265013


       大连财经学院就业指导处 

   2018320


 附件1:《大连财经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自荐表》



  一寸蓝底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所在院系



最后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专业


擅长领域


创新创业教育

工作简历


近五年来在创新创业

教育方面所获成果和

奖励


近五年来担任创新创

业教育方面项目评审

专家情况


所在部门推荐意见

 

 

                 部门负责人                           

可至大连财经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

编辑:姜雅坤

编审: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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